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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税务局加强对包税企业检查

已有 715 次阅读2011-11-24 15:50 |系统分类:移民生活

  最近不少小商业,食品店,百元店,服装店等接到税务局来信,被约某月某日到税务局接受检查。很多人以为是由于做RENTA要求退款造成的,所以告诉代书,不要退款,也不要再交钱就行了。其实,税务局的检查是他们的日常工作,以前一直存在。只不过最近接受检查的人数增加了,而且,以后还会继续增加。这一现象是前些日子我们提到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地下活动”的控制和调查以及加强对“偷税、漏税”的检查的一部分。去年政府部门就讲过,要在三年里,从检查着手、从罚款中取得13个亿的欧元。也就是说,最近是轮到对包税企业的检查了。

  因为是包税,纳税人只是按照几个“模块”缴税。比如食品店、百元店、服装店,就是工人数,老板数,面积,耗电量,是否有车。餐馆、酒吧,就是根据老板数、工人数、用电功率、酒吧台长短(酒吧)、桌子数量。在每年年初,一般是按照一月份的情况确定,用税务局提供的程序计算而得的季度税缴纳金额,全年四个季度都一样了。如果店不是年初开的,就按照开店时的情况确定。中途有变化,一般也不能改变缴税金额。比如有的商店年初时有两个工人,四月份后只有一个工人,店主要求代书从第二个季度起减少季度税金。这是不允许的。包税的做法要求依照年初或开业时的情况。如果开业时没有工人,而到了第三季度开始雇佣了工人,第三、四季度的税金也不必增加。只有到了第二年5、6月做RENTA时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交多了的,退税,交少了的,追加。

  接到检查信的业主不必紧张,既然是一项日常工作,就坦然地按照要求准备文件。绝大多数业主不会有什么问题。根据本事务所的经验,只要在每年年初给客户计算第一季度的税金时认证与客户核对情况,尤其是前一年的耗电量,就不应当出现什么问题。有的代书图省事,不向客户索取前一年的电费收据,不计算前一年的耗电量,粗粗估计一下。做RENTA时也没有严格核对,那么就会因为耗电量不同,出现金额上的一点差错,数量也不会很大,补交上就是了。

  再有会出现的问题是老板数和工人数。有的商店,实际上时夫妻俩一起打点,但是,为了省钱,只报了一个老板。如果被查到,出现的差额会比较大。有的店主,自己上老板保险,给老婆上一个工人的半保,这样,每季度的季度税是比两个老板要低一些。但是,要知道,在做RENTA时,夫妻俩是出现在同一份申报单上,并且是夫妻。税务局就会发现这种虚报情况。要求更正,补交税金。

  目前引起税务局注意的还有一个情况:工人都是上的半保。有一家人开了三家店。店里前后用了7、8个工人,但是全是半保。为什么?这是税务局会提出的问题。以前只要是社会保险局的保险和税金的基数相符合,就没问题了,但是现在,税务局对于这种没有恰当理由的雇佣会提出疑义,也会提出要求改正。至今还没有遇到因此的罚款,但并不排除以后会有相应的举措。

  最可怕的是,一些不应该采取包税的企业,为了省事,做了包税,又不保存购货发票,一旦遇到检查,就会出大问题。这里举一个触目惊心的例子:曾经有一家制衣厂,用了不少工人,但全部是半保或几个小时的保险,做了包税。结果税务局在他的供货商的申报(347)中得知这个制衣厂全年加工的服装远远超过了他这些工人所能承担的量。要求他出示收支发票,但是制衣厂老板因为代书告诉他,包税不必保存发票,连买机器,为了省IVA,都没让人家开发票,检查结果,补税加罚款一共好几十万的欧元。所以,在开业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商店或生意,是否做包帐,还是应当找内行的代书,甚至到税务局去咨询一下再做决定。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需要注意的,有的夫妇开两家百元店,一家小一点的,做包税,另一家大一点的,用发票做税。好像很合理。但是从税务上可以被作为逃税的嫌疑。那个包税的,不管多少收入都是合法的,而那家用发票做账的,一定是尽量减少收入,甚至是亏损。这种情况,实际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应当尽早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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