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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涉外婚姻问答

已有 891 次阅读2011-11-24 15:50 |系统分类:移民生活

  读者问:我到西班牙快三年了,没有居留,跟一个西班牙人同居了快两年了,我的户口也和他报在一起,去年我们还有了一个宝宝。现在他同意和我结婚了。但是我们不知道在哪儿结婚更好,更有利于我得到合法居留。我没有居留,能不能在这里登记结婚?如果回去结婚,婚后我是否可以顺利地返回西班牙?请郑老师为我解释一下。

  郑老师答:不管你在哪里结婚,都可以解决你的居留问题。

  如果在西班牙结婚,可能手续更简单一些。结婚并不需要居留证,凭护照就可以。不过要到使馆办理未婚证明,并需要官方翻译为你做翻译。一旦登记后,凭着和西班牙人结婚的证明,你可以直接申办欧盟公民家属居留了。获得居留后一年后,你如愿意,也可以申请西班牙籍。如果你因为多年没有回家了,想要在国内结婚,也可以。但你先生就要多准备一些文件,包括他的出生证明和未婚证明,经过层层认证(最后到我国驻西班牙使馆领事部认证)。你可以在你家乡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然后,把你们的结婚公证拿到西班牙使领馆作登记。随后,凭着你们结婚登记,就可以办理来西班牙的合法签证,无需办理团聚签证,只要是短期旅游签证即可。到了西班牙就可以申办欧盟公民家属居留了。当然,因为你们的婚姻在西班牙驻中国的使领馆,你们的结婚证明会慢一点。 除此之外,如果你不愿意结婚,因为你有一个西班牙籍的孩子,你可以申请扎根居留,只要证明你和西班牙籍孩子的关系和在西班牙两年的居住时间。当然扎根居留远没有欧盟家属居留来得好。有效期只有一年,另一个是五年的。得到了居留后,可以自由出入,以后你也可以随便在中国或西班牙登记结婚。

  还有一种可能,你们既然已经同居了一段时间了,户口也报在一起的,可以到大区政府相关部门登记事实夫妻。按照新的有关规定,事实夫妻和合法夫妻一样,你可以直接办理欧盟家属的居留。也就是说,按照最后的两种可能,你都可以在短时间内结束你的非法停留的情况,使自己合法化。什么时候正式登记结婚了,去把事实夫妻的登记取消掉即可。

  以上是你有的多种可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可以随便选择。但愿我的分析和建议对你有用。

  读者问:我持公务签证到西班牙,并在那里呆过一段时间,与一个西班牙人同居,并有了身孕。但是我现在在中国,我想把孩子生在西班牙,听说,这样孩子就是西班牙籍了。他不愿意跟我登记结婚。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合法回到西班牙,并得到居留。

  郑老师答:按照西班牙的民法,凡是西班牙人的孩子,出生后就有西班牙籍。但是,你如果在中国,孩子属于非婚所生,国内的这方面政策我不太了解,一般来说,孩子随母亲登记户口,孩子出生后,可以凭医院的证明到母亲所居住的地区申报,但在登记孩子的父亲资料时,如何处理,好像各地不同,尚没有统一的做法。

  在西班牙,非婚生孩子出生后,只要孩子的父亲同孩子的母亲一起去申报,承认是孩子的父亲,就可在孩子的出生登记上将父母的资料全部登记进去。你说他不愿和你结婚,但不知你孩子的父亲,是否愿承认这个孩子,如果他不愿意,你就很难让孩子得到他的西班牙籍,除非要求你的伴侣做亲子鉴定。

  如果孩子生在中国,为了办理他的西班牙护照,除了有亲子鉴定证明外,还需他父亲的证件。你想在孩子未出生前回到西班牙,那还需你得到合法签证。但是,如果你上次商务签证未在签证失效前回国,已经有了不良记录,再申请西班牙签证会有困难。即便能够得到其他欧盟国家的签证来到西班牙,孩子出生后,只有他父亲认了他,他才可以得到西班牙籍。

  因为外国人的孩子在西班牙出生不一定是西班牙籍。根据西班牙有关法律,只有当孩子出生后,他父/母的所属国不给予孩子他/她的国籍,孩子才能得到西班牙籍。按中国国籍法,凡孩子的父/母中的一方是中国籍,孩子就可以得到中国籍。所以,你的孩子即使在西班牙出生,而他/她的父亲如果不肯承认,他/她还是不能得到西班牙籍的。

  很抱歉,我的回答不能使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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