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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给长期居留下的定义是:长期居留发给那些可以和西班牙人在同样的条件下无时间限制地居住和工作的外国人。具体来说指以下这些情况:
1.已经在西班牙连续居住五年的外国人;持UE蓝色居留证(tarjeta azul是指给那些具备高等教育、专门技术、并从事需要这样的修养和水平的工作的外国人的居留证。)的人,能够证明在欧盟地区居住五年,最后两年在西班牙定居的人。
2.连续居住五年的概念是这样的:(在获得长期居留之前的)五年内一次性离开西班牙不得超过6个月,五年内多次离境总计不得超过10个月,除非是非正常出境。
如果因为工作的原因离开西班牙,连续离境时间五年内不得超过12个月。上面讲的蓝卡持有者,则不得超过18个月。
3.还有一些情况也可以得到长期居留:
a)退休、领取退休金者;
b)领取全残或严重残废补助者,其领到的金额足够提供本人的生活费;
c)在西班牙出生,成年后正常连续在西班牙居住超过三年者;
d)原西班牙籍,后来失去了西班牙国籍的外国人;
e)(略)
f)(略)
g)在经济、科学或文化方面有卓越贡献的外国人。
长期居留分为两种,一种就是autorización de residencia de larga duración,另一种是autorización de residencia de larga duración UE,也就是以前的CE,字母不同,意思相同,前者是UNIóN EUROPEADE 缩写,后者是 COMUNIDAD EUROPEA的缩写。
有了欧盟长期居留并不等于可以直接到欧盟国家工作,而是只有持欧盟长期居留的人,才可以到欧盟国家去申请那里的工作居留,包括那个国家的长期居留。没有欧盟(UE)字样的长期居留持有者,不可以到欧盟其他国家申请居留。
这两种不同的长期居留,在一些省份做法有所不同,西班牙长期居留可以直接到当地警察局申请,而UE长期居留必须到省里的外国人事务办公室申请。比如,如在TOLEDO省需要UE长期居留,必须到TOLEDO市的外国人办公室申请,或者也可以在所居住城市的国家警察那里办理。
持有欧盟其他国家的UE长期居留者,可以在入境后的一个月内,向西班牙外国人事务办公室申请西班牙的居留,不需再办签证。比如一个有意大利长期居留(UE)的中国人,在西班牙有生意,或愿意来西班牙工作,他就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许可,一旦批准后,就可以到警察局按手印,不用办理签证。同样,一个在西班牙有UE长期居留的华侨,要向到法国或其他欧盟国家工作,也可以在到那里后直接申请那里的居留和工作许可。
如果持UE长期居留的意大利华侨,要到西班牙来定居,并不工作,则只要出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即可。如果要来工作,则需出示相关的文件,包括工作合同,用人企业的文件或自己生意的文件。可以先只申请有时间限制的居留,也可以直接申请西班牙长期居留。但是一旦获得了西班牙长期居留,就同时失去了原来有的意大利长期居留。如果原来长期定居西班牙的华侨,在获得另一个欧盟国家的长期居留后,也就失去了原来的西班牙长期居留。
这里要告诉大家的一个新的信息:
一个在欧盟其他国家有长期居留的侨民的家属(通过家庭团聚来到欧洲的),可以申请来西班牙居住,但是需要出示与家庭团聚一样要求的经济能力和住家条件。
如遇到以下情况,长期居留会被取消:
1.被发现是用不合法手段获取长期居留;
2.因法律原因有驱逐令的;
3.连续离开欧盟地区长达12个月。(此条不包括因工作原因要长期离开欧盟地区者);
4.在另一个欧盟国家获得了长期居留。
长期居留的更新:虽然是长期居留,持证者可以无限地在西班牙居住,但是居留证是五年有效的,所以,在五年到期时一样要办理更新居留证手续。更新申请可以在到期前的60天起呈送,申请表回执起到延长原居留证有效期的作用。在居留证有效期到期后的90天(注意,过去是三个月)里,还可以申请更新,申请回执同样起到延长原居留证的有效期。